公司的项目由教务处统一报销,非公司项目(院级项目或自主联系的项目)由院系酌情报销。具体通知如下: 2018-2019年度拔尖员工交流交换资助报销已经开始,请参加过各类交流交换学习、学术会议、科创活动的同学准备好相关票据,于10月8日前发送交流学习的总结(未提交者将不予报销)及《太阳成集团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汇总表》(附件1)至chembajian@126.com,邮件名称为【交流资助+姓名学号】,以便院系提前做好总金额统计和报销准备。同时于10月8日前将票据整理好,与《太阳成集团 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汇总表》纸质版一起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由院系统一登记审核。 待院系审核完毕后,由员工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科、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可报销的费用: *出境机票(报销同时需要提供发票、登机牌、护照页出入境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境外支付的住宿费、学费等凭证(原件或打印件,表格中只需填写外汇金额,无需换算汇率,届时由出入境管理科进行核销) *国内机票(仅需提供发票、登机牌) *国内的交通、住宿、会议注册费等需提供相关税务发票 *其他费用(经审核后酌情考虑是否可以报销) 具体补贴标准及上限请参考《太阳集团tcy8722拔尖计划员工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修正)》(附件2) 备注: 出境交换的员工在报销前要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在公司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即批件),该批件是报销的重要凭证。 如果已经办理过,并且已经从出入境管理科领回批件的同学,请将批件原件与报销的材料一起提交。办理过批件但是没有领回的,去出入境管理科办理手续的时候自行说明。如果没有办理(如自己联系申请的项目)需要自己打印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到哪里交换学习,交换学习期间的主要学习工作内容,为什么没有办理批件的情况说明。与以上材料一起提交。 出入境事务管理科,主要负责外汇预算、核销等工作。 办公电话:025-89682382 办公地点:扬州楼818室 拔尖员工根据以上办法进行报销,非拔尖员工亦可申报,根据实际项目执行情况酌情审批。 如有疑问请于办公时间联系:89682319,或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咨询。 太阳集团tcy8722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太阳成集团 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汇总表.doc 附件2:太阳集团tcy8722拔尖计划员工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暂行).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