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办发〔2017〕28号文件规定,2017年7月10日至9月3日为暑期公司时间和员工暑假时间。教职工自7月17日开始轮休,管理、服务、技术岗位人员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个月,8月31日正式上班。研究生由导师具体安排。假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有暑期公司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完成教学工作。 二、暑假期间,公共仪器中心、各重点实验室、各学科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所有仪器均应正常开放,并采取措施努力提高仪器的使用率和共享度。 三、各学科、各单位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防不测事件发生。放假前要对实验室、仓库、书库、档案室、资料室(包括水电、煤气、化学药品、各种气体等)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暑假结束前要对上述要害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新学期开学正常使用。 四、假期期间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的同志,务必于7月14日前提交申请报院办审批,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实验者,一经查出,大楼治保人员有权要求其停止实验。 五、假期值班安排: 1.假期作息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 15:00~17:00。 2.假期期间,院办公室自7月17日起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地点、电话详见值班日程表(值班日程表在化学楼门厅张贴)。 3.院办公室于7月17日起每星期一、四上午安排办理借款和报销的签字手续(地点:H304室、H306室)。 4.公共仪器中心、各重点实验室、各学科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所有仪器均应公布暑期开放时间表,尽可能满足师生暑期测试的需求。自7月17日起每星期一、四上午安排人员值班,接受预约。 5.图书室自7月17日起每星期一、四上午开放。 6.玻璃仪器车间自7月17日起每星期一、四上午开放,其他时间可以预约。 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