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0浏览次数:1960

各位老师: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公司提出以下要求:
      申请项目的老师必须认真学习《条例》和《管理办法》,并登录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内容,遵照《2015年项目指南》要求,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015年基金项目全部实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曾经获得过基金项目人员和在线申请过项目人员可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进入ISIS系统填写相应类别申请书,其他人员登录ISIS系统申请项目需从本院系科研秘书处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进入ISIS系统按照项目类型要求填报项目申请。所有的附件材料经电子化后从网上提交,不再附在纸质申请书后(指南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并应保证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版本号应一致)。所有类型的申请须提交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
      2014年获得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2013和2014年连续申报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5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面上项目。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直接费用各科目不设比例限制,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须有项目申请者与指导教师共同提供的书面承诺(不装订在申请书中),保证其在获得资助后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经所在院系签章同意后方可申报(该书面承诺交科技处备查)。同时在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公司承诺函模板,填写完全后附在申请书最后一页,否则将不受理申请。项目申请年限不大于其承诺的工作时间。在职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一律回原工作单位申请,参加项目者均视为合作单位人员(需合作单位加盖公章)。
      非受聘于公司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公司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为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公司特别要求申请者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院系应组织力量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上报项目需由所在院系统一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由于每年公司基金申请的数量很大,科技处有大量的前期工作要做,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尽早将申请书交到所在院系,公司要求2015年3月8日前各院系将审核过的纸质申请书统一上报科技处。逾期申请的项目将不再接受。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