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1532

按照南办发〔202040号文件规定,教师(含博士后在站及专职科研岗人员)2021125日放假,管理人员和职工自2021125日开始轮休,2021225日正式上班。研究生由导师酌情安排。假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春节前后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学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全体员工由学工办根据公司统一部署,做好离校返校相关安排。教职工须做好居家疫情防控,离开南京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一)教职工如需离宁,须通过书面或邮件向学科、单位负责人提交申请并获得同意,申请中应说明离宁返宁时间、前往地点、交通方式(包括车次、航班信息)以及同行人员情况,同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返宁后应向学科、单位负责人销假。

(二)离宁教职工应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如近28天旅居城市出现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情况,应于第一时间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各类防控措施。

(三)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本科生应于最后一门考试后结束的次日离校,研究生应于125日之前离校。如需延期离校,应提


交申请并经导师同意。请全体师生按照公司《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员工离校和返校的相关工作。

(四)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控制单场参会人数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须经公司批准并报公司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学科、各单位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寒假前要对实验室、仓库、书库、档案室、资料室(包括水、电、化学试剂、各种气体等)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寒假结束前要对上述部位进行复查,保证新学期开学正常使用。

三、假期值班安排:

(一)假期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二)假期期间,院办公室自125日起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地点、电话、办理借款和报销的签字日期详见值班日程表。

(三)春节期间,211日至217日化学楼关门值班,实验室区域的空调系统将关闭。

(四)公共仪器中心、各重点实验室、各学科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所有仪器,自125日起除春节7天外均应正常开放,由各平台安排仪器管理人员值班轮休。

(五)图书室自125日起除春节7天外,每周一上午开放。

(六)玻璃仪器车间自125日起除春节7天外,每周一、四上午开放,其他时间可以预约。

四、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师生举报的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脱岗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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